关于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3      访问次数: 63

 

有关单位:

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文件(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相关工作,经学院语委研究,现将有关工作任务(附件2)发放给大家,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我院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达标验收。

附件1: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

附件2:九游(中国)迎接江苏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

 

学院语委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