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中国)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16
九游(中国)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31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3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2021.12.4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0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土木工程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经济与管理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社会公共服务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航空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医疗与健康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
精英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九游(中国)学生会章程》
九游(中国)学生会章程
(202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九游(中国)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市学联和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团体组织,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是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院学生会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服务宗旨;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工作原则;以求真、务实、热情、高效为工作要求;以“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为口号。
第三条九游(中国)学生会的宗旨和基本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在活动中展现九州学院学生的风采。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三)发挥联系学校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四)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五)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加强同各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七)发展和加强与其它学校学生会组织、社会进步团体的联系和交往,交流经验,开拓视野,促进工作。
组织和职权
第四条院学生会以遵循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院学生会的职权
(一)院学生会有权对各系学生会进行工作部署指导,各班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院学生会有权召集全院班长会议,院学生会主席有权召集各系学生会主席召开主席联会,院学生会各部部长有权视具体情况召开各系相关部长例会。
(二)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代表上届学生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选取产生下届九游(中国)学生会委员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经院党委批准,罢免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院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
(一)院学生会主席团是院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对院学生会负责。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2-3人。主席团对院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
(二)院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最高组织代表,全面负责各部门的管理和处理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院学生会。
第七条院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院学生会主席有权召集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部长会议,并对主任、部长的调动和任免有建议权。
(二)执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及院团委的决议,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在院学生会开会期间向院团委提交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团委批准设置和调整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聘任部门负责人。
(四)领导监督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系学生会的活动。
院学生会主席的产生和更换
(一)在各系推荐基础上,由院党委、团委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平时表现,从中择优录用,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因工作不称职,经四分之一以上学生会成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学生会成员表决通过并经院党委批准,可予以罢免。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离任时,学生会应于两周内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院学生会各部部长产生和更换
(一)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由院党委、院团委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本人平时表现,从中择优录用,并在院团委备案。
(二)院学生会部长任期为大学一年,换届时本着持续性,制度的有效性等原则有秩序的进行。
基层学生会组织
(一)各系学生会和班级委员会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系学生会在本系党支部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院学生会监督。
(二)权利和义务
1、在学生会的统一协调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经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全面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院学生会指导和监督。
(三)院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各系学生会主席联会,向各院系学生会主席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学院范围内的大型活动。各系学生会主席由各系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学生会备案。
第三章 学生会各部门权责范围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各系学生会主席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二)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学生干部人选。
(三)及时向院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团委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
(四)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五)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六)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七)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八)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工作及任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各部部长的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部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三)负责本部干事的工作安排。
(四)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本部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四条:本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生活权益部、体育部、艺术部、外联部组成。院学生会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成员集体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院学生会所设部门的职责:
(一)主席团:主席团作为九游(中国)学生会机构设置之一, 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对学生会负责。学生会主席团成员4人,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牵头日常工作会议。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经学代会选举产生。
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会工作开展的决策机构。每学期初,在各部门起草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期学生会工作总计划;每学期末,负责向院团委做书面及口头的汇报总结。
2、主席,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认真担负起自己的职责。
(二)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根据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对学生会工作做出整体布置,保证学生会工作有序的进行。
2、负责征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同学和学生会的沟通。
3、负责每次部长会议的组织和主持,并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学生会成员档案的管理。
5、管理学生会各学期计划及工作总结。
6、管理学生会有关经费。
7、为各项大型活动提供礼仪服务
8、学生会成员会议及平时的考勤制度工作。
9、对各种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和存档。
(三)学习部
主要职责:
1、学习部积极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进一步探索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勤奋、严谨的学习态度。
2、 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启发广大同学的学习兴趣,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结合各系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一些学术性活动。
3、不定期到教学楼抽查班级上课考勤,督促学生自主学习,规范晚自习纪律等。
4、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通过运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宣传。
5、积极支持和协助各种学习兴趣小组的组建和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四)生活权益部
主要职责:
1、了解同学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与学工处、后勤管理部门联系,反映同学意见,提出改进方法,及时为同学解决困难。
2、生活部应动员、督促学生做好生活方面的工作。
3、采用周检和学期总评方式促进同学们做好卫生工作,制定相关规定,致力于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
4、完成院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收集全院师生对食堂存在问题的反馈意见。
6、每周对学生食堂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
7、对每次食堂检查结果应及时公布。
8、监督食堂在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9、对同学们提出的相关意见与建议予以合理的解决与反馈。
10、每月召开一次食堂方面见面会共同商讨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11.、组织人力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促进食堂菜价稳定及物品价格合理
(五)体育部
主要职责:
1、 负责全院各项体育活动,促进体育比赛正规化。
2、 丰富广大同学的业余生活,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
3、 参加院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4、 协调、联合、调动各院系学生会开展文体活动。
5、 宣传体育健康常识,举办体育知识讲座。
(六)艺术部
主要职责:
1、参加学校各类文艺活动。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2、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校园文艺生活;
发掘和锻炼学院文艺活跃分子;
负责全院有文艺工作的专门职能部门;
对校内各系院文艺部交流,监督。
(七)外联部
主要职责:
1、增加同学与社会的接触机会,同时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促进学院与外界进行学术、文化、艺术、文娱等方面交流。
3、与兄弟学院密切联系,把各兄弟院的成功管理经验和优秀活动引进我院。
保持和发扬学院优良传统,积极宣传我院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院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发挥本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学生工作。
第五章 成 员
第十八条 取得九游(中国)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专科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以其为指导思想,热爱九州,有服务大家的意识。承认本章程者,经个人申请,评委考评合格后,均可成为九游(中国)学生会的一员。
第十九条 院学生会干事的录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凡符合第十八条规定的学生均有资格报名,由院学生会评委会择优录用,依据其志愿及本人特长分配到相关部门,并报院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遵守院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宣传院学生会的各项决议及相关的主张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等。
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学。
第二十一条 院学生会成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各部成员在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可向院学生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或通过院学生会向学工处、院团委反映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答复。
对院学生会各部门、个人进行监督,对不负责任和平时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而影响院学生会整体形象的干事,学生干部有权向干事提出批评或要求撤换、罢免。
辞退、退出制度
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部长必须对本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
在换届前,即将离任的学生干部须站好最后一班岗,不得拖延责任,不闻不问。
对擅自离职或平时表现给学生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团委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直至撤职处分。
(四)院学生会成员在自愿退出学生会后,不得再加入院学生会。
第七章 主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为全院学生服务,推动全院学生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促使全院学生会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让院系学生会工作步调一致。经团委研究,决定定期召开九游(中国)学生会主席联合会议。根据会议需要,特制定会议制度如下:
(一)主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周一中午12:10在主楼会议室(804)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办公室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及考勤工作。
(二)主席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参加。
(三)主席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每次会议记录经整理后由办公室存档,各系学生会主席在主席会仪上汇报前阶段工作情况并提交下阶段工作计划。
(四)与会人员为院系学生会主席,不得请他人替代,有事需向当天会议记录人递交假条(需院团委老师签字),不可无故缺席、迟到。
(五)主席会仪考勤情况将作为优秀学生会评选的依据。
(六)无故缺席、迟到的处罚:
1、无故缺席两次者,予以会内警告
2、无故缺席三次者,取消本年度优干评选资格
3、无故缺席四次者,经核实报上级部门并辞其离职
4、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在年度评选“优秀学生会”中每次扣一分(满分5分)
5、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在年度评选“优秀学生会”中每次扣一分(满分5分)
(七)本制度请各系主席团成员严格遵守。
注:迟到、早退情节中事先请假的除外,不予记录扣分。
第八章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在我院建设中的作用,真正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宗旨,提高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特此在学生会拟定以下制度。
(一)制定原则:
1、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
4、能够出色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
5、一学期例会全勤。
6.职能部门在上作中有突出表现。
7.考勤划分制度得分高者。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
5、无故缺席例会3次,不能按时参加活动。
6、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
7、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
8、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推荐院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团干。
(2)集体奖:院学生会先进主席团、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推荐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评选比例: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等级:
(1)个人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严重警告。
(五)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九游(中国)学生会所有。
第九章 工作程序制度
为了提高效率,加强管理,对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要求学生会成员严格执行:
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各部门须将年度工作计划交至学生会办公室,以便系统地进行组织和协调。
期末放假前两周整理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交至办公室。
组织重大活动时,承办部门须向办公室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活动目的、意义、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参加人员、活动具体安排情况及财务预算),由办公室提交至主席团,计划通过后方可执行。
办公室在各项活动中负责监督工作。
主持活动的所属部门在活动一周内,必须向办公室提交总结,分析本次活动中的利弊得失及经验教训。总结要求内容详实,分析透彻,总结经办公室审批后存档,若不合格予以驳回,重新总结。
第十章 会议考勤制度
活动(内、外)工作
请假次数累计超过5次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工作中(一个月)请假达本月活动次数的1/3的辞退;
工作中不积极,无故缺席达3次者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中途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达2次者辞退;
例会、全体成员大会
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阶段性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各部长须在会上汇报近期开展及将要开展的活动及相关工作情况。
第十一章 财务报帐制度
学生会各部任何收支款项必须由办公室记录核实。
各部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可给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各项开支须列出预算并经主席批准再报给办公室,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各部的活动支出款项必须切实结合预算,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为凭证,并附一张纸注明用途,以备复核,发票统一于周日例会时上交办公室。
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注明经手人,并由主席审核确认后方可由办公室报销。
各部门应勤俭节约,超过预算金额发票一般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须详细注明原因)
各部到办公室领取款项时必须由收款人签收备查。
办公室对学生会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详细记录,进行监督。
各部在买工作用品之前,须写一份申请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交至主席团批审后方可执行。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办公室。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院学生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从2021年12月4日起正式有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胡永正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级
无
否
2
梁小璐
团员
土木工程系
2021级
无
否
3
靳硕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级
无
否
4
张宇鹏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级
无
否
5
单鑫声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级
无
否
6
王倩倩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30%
否
7
齐婉婷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8
霍梦瑶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30%
否
9
戴儒昌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级
无
否
10
史顺财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0级
30%
否
11
全远缘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12
马子豪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1级
无
否
13
单思宇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1级
无
否
14
周奇
团员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
2021级
无
否
15
李珈锐
团员
航空学院
2021级
无
否
16
尤新娥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无
否
17
陈佩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18
周小康
团员
土木工程系
2020级
30%
否
19
桑思彤
团员
航空学院
2021级
无
否
20
秦阳
团员
精英学院
2021级
无
否
21
卢梦瑶
团员
航空学院
2020级
无
否
22
于乐乐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23
汪娜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24
姜文阳
团员
社会公共服务系
2021级
无
否
25
王荣洁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1级
无
否
26
陈奔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无
否
27
汪铭越
团员
翔宇航空学院
2021级
无
否
28
陈奕琳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30%
否
29
杨羚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1级
无
否
30
邢博洋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0级
无
否
31
冯旭楠
团员
医疗与健康学院
2021级
无
否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会主席,由本次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九游(中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委托1名委员主持。
2、经九游(中国)党委和徐州市学生联合会同意,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设主席3名,采用等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3、九游(中国)第四届委员会主席,由院党委商议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九游(中国)党委和市学联同意后,提请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确定。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且不得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选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另选他人数应少于或等于投不赞成票的人数,否则为无效票。划写选票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选举时,实到委员超过应到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6、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委员半数的,始得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人数;如遇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7、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从不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8、本选举办法经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九游(中国)代表大会严格遵照规定,每年召开一次。2021年12月4日在主楼913召开了九游(中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组织工作从今年11月26日正式开展。根据《九游(中国)学生会章程》,九游(中国)学生会下发了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文件。全校学生以系院为单位,划分为7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会,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学子意见,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于11月26日前选举产生九游(中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150名。
会议主要议程:
大会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2、院领导致开幕词;
工作报告
1、听取九游(中国)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
1、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审议、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计票人名单;
3、审议、通过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4、选举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
大会闭幕式
1、审议、通过校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听取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
3、审议、通过九游(中国)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
4、宣布大会闭幕,奏唱团歌。
宣传报道链接:
/2021/1206/c2347a22261/page.htm
http://www.jiangsugqt.org/gaoxiao/202112/t20211208_7340915.shtml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九游(中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由九游(中国)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次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院党委和市学联同意,九游(中国)第四届学生委员会由23人组成。
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院团委、学生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经院党委和市学联审核同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核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团的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正在受留团察看处分者除外),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团组织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均有被选举权。
五、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等额选举产生。
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50名。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举人表示赞成或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O”;如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如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且不得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选票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七、选票上盖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九游(中国)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者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止。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5名。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酝酿推荐,一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举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主席团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王洁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冯贺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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