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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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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3] 12

关于安排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的通知

各系: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免费补考工作已基本结束,随之将要进行的是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按照我院《学生手册》关于“毕业前补考”的规定:“毕业前补考是指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的课程补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毕业前的补考。

一、由于专业停办或隔年招生等原因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无法进行重修的;

二、学生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开设的课程中,经补考、重修未取得的学分在25学分以内的(含25学分);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前的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同时不能参加毕业答辩,不能按期毕业。”

请各系从现在开始着手安排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现将有关补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考学生:2013届毕业生不及格课程学分小于25学分(含25学分)的学生。

二、补考时间: 4月8日--4月18日;

三、为保证本次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补考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具体安排工作由各系负责。请各系务必认真准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补考。

四、英语类、数学类、体育类、计算机基础、上机实践等公共课补考试卷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准备,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请各系教学秘书安排好考场及监考人员并在规定补考时间的上午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该门课程补考的试卷,考试结束后,请各考场将试卷查点清楚,由各系归总后送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五、各系教学秘书准备好除以上公共课外的其它所有补考课程的补考试卷。以及安排好每场考试的补考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相关信息。并把毕业前补考安排表(附件2)以及2013届毕业生在第一至第五学期开设的课程中未取得的学分在25学分以上的学生统计表(附件3)报一份给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请各系、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到补考学生本人,如因学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补考,算作自动放弃本次补考机会

六、“毕业前补考”仍按30元/学分收取补考费,不缴费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七、考试结束后试卷批阅原则上要求谁出卷谁阅卷,如出卷老师联系不上,可由相近专业的老师阅卷,杜绝按标准答案找专业跨度大的老师批阅。

八、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在4月28日前将所有补考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将毕业前补考统计表(附件4)送至学籍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