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要点及规定

发布时间:2012-12-30
浏览次数: 1018

九游(中国)教务处

教通 [2012]  号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要点及规定

各系及公共教研室:

为了便于各系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工作,根据以往排课中常出现的问题和下学期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要点及规定,望各系及公共教研室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1.开学上课时间和结束时间

⑴ 学期起止时间:2013年2月25日至7月5日(共19周)

⑵ 上课安排时间:2月25日至6月28日(共18周)

⑶ 期末考试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第19周)

2.节假日及全院活动时间安排

⑴ 清明节:4月4至6日放假调休3天,4月7日正常上课。

⑵ 五一节:4月29日~5月3日放假调休5天;4月27、28日,5月4日、5日正常上课。

⑶ 端午节:6月10日至6月14日放假调休5天;6月8、9日,6月15、16日正常上课。

⑷ 运动会:4月19、20日。

3.上课节次安排:上午1~4节;下午5~8节;每节40分钟

二、排课规定

1.课表编排要力求科学、合理、优化,要注意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班级课时的均衡分布;周学时控制在25学时左右

2.计算机上机实践(2周)要按照上午1~4、下午5~8学时的安排,课间正常休息,不允许四节连上、课间不休息。

3.各系如开设“实践一体化”课程,请本学期报领导审批,以便下学期统一排课。

4.除实训、课程设计类课程外,其余课程每次安排授课2学时,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院长同意方可安排;同一学科的课时安排要相对均匀,切勿过于集中;主干课程、核心课程尽量排在上午。

5.所有课程(包括各类实验)不允许排在晚上、周三下午以后调课也不再允许调至晚上。

6. 周一、周五要排课,每天上午尽量排满,不允许一天不排课。 

7.各系教学主任、公共教研室主任周四下午不排课。

三、课表要求

1.总课表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对课表进行调整。理由充分、确需调整的,也应有书面报告,经系教学主任签字教务处长批准后,方能更改总课表。严格禁止未办理手续擅自进行调整的行为。

2.第一周课表试运行阶段,各系要明确提示任课教师,尤其是外聘教师,查看在其他学校、班级的课程安排有无冲突,课表在第一周都可以调整;一旦印刷成册,不再接受大规模调课。 

3.控制和减少不必要的调课,严禁私自调课;系里对任课教师的调课应首先把关,理由不正当、不必要的调课要退回;所有调课申请都应在系里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如上课地点涉及机房,请调课教师首先联系机房看有无冲突,确定好时间地点,再填写调课单。

4.请各系在2月19日前排好课表,经系教学副主任审阅签字,同时各系要按每位教师的授课情况制作教师个人课表,与班级课表同时在2月19日交教务处,开课前发给任课教师;课表运行一周后定稿,文字稿、电子稿同时发教务处。

5.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统一编排,相关表格教务处网站下载。

6.3月22日前各系完成教学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

四、课程教学与考核

1.公共基础课由院公共教研室负责,做到统一大纲、统一教学要求和考核方式;各系专业课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同专业内的课程应采用同一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陈旧的,各系可根据情况组织教研室进行修订。

2.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方式,鼓励考核方法的改革,重在考查学生实际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出A、B卷,两份重复率不大于20%,一份用于课程结束考试;“考查”课原则上随堂考核,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并结合出勤、作业、教学互动、上机操作等综合评定成绩。

五、实践教学

1.2012级集中上机实践2周,机电系(除汽车专业)、经管系所有班级,计算机基础教研室已统一安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做好机房保障。

2.2011级所有专业的《大学生创业模拟培训》1周,已由教务处和社培中心安排好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具体见附件1),各系按要求直接排入各班课表。(注:学生培训前必须先上网申请办理创业证,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另行下文通知。)

3.其它各类实践教学

⑴ 按开课计划排在各系课表中,要求各系在安排实践课程特别是课内实验时,必须在课表上明确具体时间和上课地点。

⑵实习实训课程计划应充分吸收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实习实训教材或讲义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企合作的专业应与企业共同编制实习实训教材或讲义,教材或讲义上要写明编制方全称。

⑶按《教学工作量计算定额及课酬标准的实施办法》(九州教〔2012〕2号)要求:实习实训课程计划应提前一周安排明确清晰便于计算和审查,另报1份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办公室;

⑷安排实习实训时,各系应首先考虑与我院建立合作关系的单位作为学生实习实训的单位,根据校企合作协议书的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⑸因条件限制,须外出进行实习实训,先向教务处报计划和经费预算,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多媒体教室

各系尽量充分利用本系多媒体教室,如需借用公共多媒体教室,须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备案,以便于统一协调安排;公共教室优先使用分配如下:

主南1:土木系  / 主南2:机电系   /主北2:经管系         

七、要求

下学期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是开学后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请各系、室密切配合,提前筹划、部署,按规定完成上述各项工作。 

附件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1级大学生创业模拟培训安排.xls

教 务 处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