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发布时间:2016-05-26 浏览次数:1583

一、还款常识

(一) 本金和利息偿还。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计算利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两年宽限期内只还利息。从宽限期到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按年还本金和利息,每年结算一次。

(二)违约后果

1. 未按约定按时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 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将被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都将直接被限制;同时违约学生信息将被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

(三)毕业确认及个人信息更新。毕业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毕业确认。每年12月1日前登陆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二、还款流程

(一)正常还款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或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

2.每年12月10日前(最后一年为9月10日前)将应承担的利息和本金存入贷款指定支付宝账户。支付宝网址为http://www.alipay.com,进入界面后点击右上角“首页”后,以“支付宝用户”登录(2010年申请的支付宝账户密码默认为学生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2011年及以后新申请的支付宝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首次登录支付宝必须修改密码)。

3. 12月30日后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的扣款情况。

(二)提前还款

1. 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10起还清贷款不计利息;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还清,也可部分偿还,但一次必须至少还清一笔合同金额。

2. 每年1-10、12月10号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联系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3. 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15号前,将应还资金足额充值至贷款指定支付宝账号。

4. 申请提前还款月份的30号之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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