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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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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护能力,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上级要求和我院当前学生管理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责任

各系(院)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好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各系(院)主要负责人是本系(院)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工作的行政主任(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班级专兼职辅导员为本班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重点抓好学生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各系(院)要始终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作为常态化、重点化的中心任务来抓,进一步夯实辅导员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桥头堡作用,切实履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以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安全教育覆盖全体学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将安全意识教育内化为学生自觉的行为。

三、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系(院)要牢固树立三全育人意识,建立教学、管理协同育人机制,要深入班级、寝室、教室,特别是要深入寝室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交流、谈心,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引导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健康生活。各系(院)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宿舍、教室等重点区域,确保不丢一个盲点、不漏一个死角、不留一处隐患,对管制刀具、夜不归宿、违规存有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严重的违纪现象要及时发现整改处理。

四、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重点方面及要求

1.疾病防控教育及管理。

各系(院)要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及季节性传染病规律,定期开展学生疫情和传染病教育及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和传染病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科学防止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离校制度,如确有事离徐,要求学生务必履行请销假制度,并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对外出同学提醒要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学生外出动态。

2.课堂教育管理。

各系(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课堂考勤工作,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严格考勤制度,规范考勤工作,定期做好学生出勤情况汇总统计,对经常旷课、缺勤学生要及时做好预警工作,情况严重的要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分。辅导员要严格请假审批手续,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和返校情况,对未能按时返校、无故离校或联络不上的学生,要与学生家长及时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3.宿舍安全教育管理。

各系(院)要持续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要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清理和整治,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钥匙不外借,外出锁好门窗;严禁学生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含大功率电吹风);严禁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管制刀具;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严禁学生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严禁学生在校内从事宗教及其它违法活动。针对以上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各系(院)须对照《九游(中国)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心理健康教育。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密切关注心理异常学生状态,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辅导员要进一步关心、关注重点学生,认真梳理重点关注学生情况,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于心理异常重点学生,各系(院)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要求,按照相关流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并重点做好心理异常学生档案记录和整理工作。

5.学生防诈骗教育。

各系(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防诈骗教育,特别要警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强化网络诈骗的预防工作。各系(院)要在日常管理中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消费行为,强化学生法制观念,不贪图便宜,学会自我保护,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防诈骗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6.日常文明行为教育。

各系(院)教育引导同学间注意文明交往、举止得当,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增强友爱互助意识,严禁聚集,冷静处理矛盾,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

7.重要节点教育。

重点做好周末(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各系(院)要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进行周末的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的检查,对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严肃处理,对于未经请假外出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学院不承担责任。各系院辅导员要关注学生周末(节假日)留校学生的思想动日常活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对外出同学提醒要保持通讯畅通,要与家长保持联系,注意安全,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7.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系(院)要根据系院情况安排辅导员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开展学生宿舍、活动场所的排查工作,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留档保存。确保及时掌握每一个学生的位置等状态信息,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有关,努力做到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8.毕业班学生跟踪管理教育。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班学生实习过程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实习学生的动态,通过班级QQ群、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密切关注实习学生的思想状态,实时把控毕业班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动态,对遇到的问题、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有可能引发问题的隐患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对于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指导教师、辅导员要经常跟踪了解学生情况,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学生严格执行校外实习实训期间各项制度。要重点关注见习、实习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尤其学业困难的、心理异常的、就业困难的、有情感问题的见习、实习学生,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引导工作。

9.完善过程管理及考核。

各系(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根据学院要求及时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处分教育记录、家长沟通记录等,做到工作及时到位、节点完善留痕、结果反馈存档。同时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学生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将学生的安全信息进行反馈,力求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风险排查无盲区,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促进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贡献一份力量。

                               学生工作处

                      20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