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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出台

发布时间:201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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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出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实践工作,保证毕业实践的质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教务处在2005年12月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并于2012年11月26日印发各教学单位。

新修订的《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又毕业实践的目的和意义、毕业实践的主要形式、毕业实践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践成果的总结验收、毕业实践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等七个部分组成。分别对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做了重点阐述,对两种毕业实践形式的选题、指导老师的聘任和职责、组织领导、成果验收等条款做了修订。

新修订的《毕业实践及答辩工作规范更具有规范性和操作性。